1月8日,15屆13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guī)定》?!兑?guī)定》提出,接收單位在接受拾得人送交的遺失物時,應同時向拾得人開具送交遺失物的相關憑證。對拾金不昧或處理拾遺物品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和表揚。公安機關按拾獲財物價值10%的金額對拾得人給予獎勵。(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申卉、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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