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停工索賠的合法程序
工程停工索賠的合法程序是: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根據(jù)建設工程通用條款規(guī)定:自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jīng)濟損失的報告及有關資料,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作為承包人,一旦索賠事件發(fā)生,務必按該條款規(guī)定在28天內提示索賠報告。
2.工程停工,包括臨時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場兩種情形,其索賠的范圍是不同的。臨時停工,其索賠一般為人工停工費、機械停工費兩大塊。而后者的索賠,包括停工前已經(jīng)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發(fā)包方對各項管理費用、利息、保險費用甚至履行合同可得利益損失進行索賠。無論臨時停工,還是長期停工,簽證確認的停工、窩工損失、增加費用,都在索賠的范圍之內。
3.所以,工程停工的索賠成功與否,依賴工程施工過程中簽證是否及時、到位。事到臨頭,發(fā)生糾紛,需要索賠,再去簽證,往往是事倍功半。
二、工程索賠哪些可以索賠
工程索賠可以索賠情況如下:
1.工期延期索賠;
2.工期加速索賠;
3.工程變更索賠;
4.不可預見的外部故障或條件索賠;
5.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賠;
6.工程終止索賠;
7.其它索賠,如匯率貶值,匯率變化,物價變化,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三、工程施工索賠條件
工程施工索賠條件主要有:
1.因材料質量問題或材料供應不及時引起的索賠;
2.由于人為原因,引起施工臨時中斷和工效降低導致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增加而提出的索賠;
3.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導致費用損失加大或工期延誤引起的索賠。
找法網(wǎng)提醒您,《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fā)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相關物資的違約責任】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