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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男子因婚內出軌被判支付2萬精神損害賠償金】湖南寧鄉(xiāng)一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婚姻糾紛案件,該案涉及離婚后男子自稱喜得一女的消息,而此舉揭開了他在婚姻期間的出軌行為。原妻在起訴中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經過審理,法庭最終判決男子支付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原告方認為,被告方的出軌行為違反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并對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法院審理認為,男子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并導致他人懷孕的行為明顯存在過錯,因此判決被告方支付賠償金。此次判決表明法律對于婚姻糾紛中的不忠行為表示了嚴厲態(tài)度,維護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